首问负责制
发布时间:2020-09-28
一、师生及校外人员到学院各科室咨询或办理有关事务,第一位在岗接待来访人或来电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以下简称为责任人)。
二、责任人应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来访、来电人的问题,文明用语,详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三、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其办事机关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文书材料。
四、对不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热情接待,根据来访、来电人事由,负责引导至相应科室。
五、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交叉业务,责任人应先请示本部门主管领导。待本部门事务办理完结后,引导来访、来电人至其他部门。
六、来电咨询或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属于责任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做好登记和记录,按程序和规定及时处理;不属于责任人业务范围的则告之来电人反映情况的渠道和有关部门科室电话。